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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法规逆向行驶受严处!累计扣满12分,驾照须重考!

交警一线 汕头交警 2019-12-22

7月26日上午8点50分左右,在嵩山南路世贸花园的丁字路口发生了这样一幕:在嵩山路自北往南的机动车道上,一辆白色丰田小车逆向行驶欲驶入世贸花园,阻碍了其他正常通行的车辆。

▼现场目击者拍摄的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u1321b6zzif&width=500&height=375&auto=0

这段视频随后在电视台及网上曝光,不少人纷纷谴责丰田车驾驶员这种贪图一己之便,任意逆行,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


交警连夜出动

逆行女司机接受调查


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民警根据视频上显示的车牌号码和车辆登记信息联系车主。但是,车主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随后,民警连夜前往车主的家庭住址进行调查,最终找到了丰田车车主邓某(女,38岁,潮安人)。经询问,邓某承认视频中的驾驶员就是她本人以及她当时在嵩山路逆向行驶的事实。


▼邓某接受交警调查▼

邓某称,26日上午,她因受伤在医院做了手术,但身上带的钱不够支付手术费用,就开车回店里取钱。因为急着赶快拿钱返回医院,为图一己之便,无视法规,在嵩山路上逆向行驶。


▼邓某当时所驾驶的车辆▼


得知自己触犯了交通法律法规之后,邓某感到非常后悔:“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违反交通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交警部门依法对邓某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扣3分。


扣分已达上限

科目一需重考


龙湖二中队民警还调查发现,邓某在今年初因闯红灯和闯禁行分别记6分和3分,加上此次逆向行驶,她的驾驶证已经记满12分,因此交警部门暂扣了她的驾驶证。


也就是说,邓某目前不能再驾驶机动车,必须重新学习并参加科目一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交警部门提醒

车辆逆向行驶,不仅会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而且车辆“反其道而行”的行为,极易与正常通行车辆发生碰撞,从而给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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